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通知
枣院学通字〔2018〕14号
关于评选2018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我校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,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有关评优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枣庄学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:严格按照《枣庄学院学生手册》中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认真执行。
三、评选比例:优秀学生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5%,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%,分配名额见附件1。
四、上报材料:由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推荐候选人,按要求填写《枣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登记表》、《枣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》和相关的名单汇总表,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。
空表可从枣院学工QQ群(179903020)下载,一式两份,双面印制。
各学院所推荐候选人须在院内公示三天(不含节假日),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。
五、上报日期:2018年3月19日前,将材料报送学生处108室,凡在规定时间未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jiaoyu@163.com
六、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和违犯校规校纪的毕业生,学校收回其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审批材料,并取消其相应称号。
附件: 1.各学院2018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
2.枣庄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
3.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
4.推荐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
5.推荐枣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
学生工作处
2018年3月4日